会计信息系统

商品流通企业营业税会计处理举例

[例]某商场1994年9月有关收入资料如下:

代购代销收入 120000元

其他业务收入

运输收入 50000元

固定资产和包装物出租收入 60000元

固定资产清理收入

出售房屋一间取得价款收入 300000元

按规定,代购代销收入属于“服务业”税目,应按5%税率征收营业税,其应纳税额为:

应纳税额=120000×5%=6000元

企业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代购代销收入 6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6000

其他业务收入应纳税额=50000×3% 60000×5%=1500 3000=4500元

企业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其他业务支出 4500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4500

出售房屋收入应纳税额=300000×5%=15000元

企业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清理 15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15000

企业实际缴纳9月份营业税税额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25500(6000 4500 15000)

贷:银行存款 25500

(洛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