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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指导原则和基本信息

  1.1 范围

  ●适用性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适用于额定电压不超过600V有效值、预定要作为家用或用途的电子设备。该类设备可以由交流电源或直流电源供电,而且可以是独立的设备单元或由若干设备单元互连而成的系统。

  属于本指导性技术文件范围内的电子设备有:

    ●办公设备;

    ●消费电子设备;

    ●通信终端设备;

    ●或上述设备的组合。

  注:附录A列举了本指导性技术文件范围内的一些设备而非全部设备。

  ●保护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的要求旨在对人员和设备周围环境提供保护。

  通常与电子设备有关的人员有两种,他们是使用人员和维修人员。

    ● “使用人员”是指除维修人员以个可能受设备影响的任何人员;

    ● “维修人员”是指经过适当的技术培训而且具有必要经验的人员,他们能意识到在进行维护或维修操作时可能面临的危险,并能采取措施将对他们自身或对其他人员有危险减小至限度。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规定的方法旨在提供对使用人员、维修人员和周围环境的保护。这些方法预定适用于所以使用人员可触及区域。如果需要对维修人员进行特别防护,则在本指导性技术文件的适当部分进行说明。对维修人员的必要警告可以在维修手册中提出。

  ●危险

  应用本指导性技术文件的目的在于减小在正常工作条件下或异常工作条件下由于下列危险造成的伤害和破坏的危险。

  电击危险(第3章)

  机械危险(第4章)

  着火危险(第5章)

  灼伤危险(第6章)

  化学危险(第7章)

  辐射危险(第8章)

 

全文PDF:SJ/Z 11266-2002 电子设备的安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