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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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设定法律政策依据:河南省财政厅豫财企[2003]4号《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2)办理机构和办理岗位及责任:行政服务中心财政局窗口
	(3)办理前置条件:《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表》一式两份;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证书;企业章程;营业执照;验资报告;合同
	(4)收费标准和使用票据名称:无
	(5)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6)办理地点:行政服务中心财政局窗
	(7)格式文本: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表
	(小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