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河怎么变成椰汁牛奶了?

△被控侵权产品

2016年9月12日,原告洋河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在江苏省宿迁市宿迁公证处公证人员的监督下,在被告某酒业经销处以75元的价格购买了“‘洋河’椰汁+牛奶”一箱,并取得购物发票、收据以及联系名片各一张。公证人员现场全程监督。

相关证据显示,被控侵权产品的外包装及装瓶正面均印有“洋河Yanghe”商标,下印有“椰汁+牛奶”文字以及椰果、椰树的图案;外包装顶部印有“舌尖上的洋河挑逗你的味觉”等文字。


最终,、汤某、淮安某饮料公司、江苏某商贸公司立即停止使用第12356049、5540137号注册商标的行为;

被告徐州某食品公司、汤某、淮安某饮料公司、江苏某商贸公司、宿迁市宿城区某酒业经销处立即停止侵害原告第1470448号“洋河”注册商标专用权及不正当竞争的行为;

被告徐州某食品公司、汤某、江苏某商贸公司赔偿原告洋河公司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出的合理开支共50万元。

中国法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