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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海大北门发生桂花糕强买强卖事件,此事对我们的海大学生造成了伤害,对社会也产生了不好的影响,大家先跟随小编来了解一下事件的始末。

以下为海大学子亲身经历

昨天(3.12)晚上7点左右,我和我的同伴打算去北门小吃街吃完饭,在北门天桥靠近校门一侧看见有名为“板栗桂花糕”的流动摊贩(无证经营),因好奇我和朋友上前询问。当时摊贩说是一刀切,必须全部买下来。当时心里就有一些不对劲的感觉。但看见卖相不错(也只有卖相了,真的很难吃!)。我们提出要购买后,摊贩一开始想给我们切四指宽,但我们立马说,不用那么多。后来只切了一指宽。但是摊主大刀一挥,斜着切下去,就一斤多了,要价张口几十块钱。当时我就懵逼了,并且当我们表示怎么这么贵,不是很想要的时候,摊贩却告知糕点已经切下来,没办法卖给别人了,一定要我们买下,所以我朋友还是给了钱。
后来,我们继续往北门小吃街走去,越来越觉得,我们,应该是,被骗了。于是我们上网搜索了“板栗桂花糕”,果不其然,这个骗局已在多地出现过,在大学旁也屡见不鲜。
。当我们回到售卖的地方时,已经有另一个海大16级学生和我们有相同的经历,并且选择和我们一样,追寻正义!当时我们提出他们是欺诈行为后,当时另一个移动摊贩(同为卖板栗桂花糕的)围上来。态度凶狠,说不会退钱,并且还一味推脱责任,妄图摘掉强买强卖的帽子。当我们提出网上已经揭穿他们的骗局时,他们猖狂地表示,哪条新闻说就是他那个人欺诈别人了。但在我们义正严辞的讨伐下,一路上围观的人也不少,摊贩提出退我们10元钱。
我们当然拒绝,10元钱,就想让我们放弃正义吗?
这件事,我已经爆料给海南日报,也有记者联系了我,但至于会不会报道,仍是个未知数。所以我选择把事情写下来,起码让身边的人有个警惕!

无独有偶

各大高校旁也发生过此类恶劣事件

我们来看看网友们的反映

(图源网络侵删)

 

想必大家已经清楚了事件的始末经过,此文的目的就是要提醒大家警惕这种类似不良商贩,下面,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强买强卖罪。若实在遇到,我们也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三十六.将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修改为:“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并处罚金:

(一)强买强卖商品的;

(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

(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

(五)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


 

最后小编提醒大家一定要提高警惕,慎买街边小摊商品,遇到这种恶劣事件,也能尽自己所能用法律的武器为自己和身边人伸张正义,让这种害人之事从我们的身边消失.同时,我们也深切希望此类事件引起社会有关部门重视,切实维护好公民的财产和人身安全.

毕竟我们有一个共同的心愿:


图文:西柚

编辑:西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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