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信贷

  4月7日,鹏翎股份(300375.SZ)回复深交所的问询仍让监管层质疑。深交所提出如下疑惑:

  1.张洪起为公司董事长,任职期限为4月17日至2020年4月17日。

  (1)根据《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五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结合说明《回函公告》中有关张洪起“尚不存在违反正在履行的承诺及股份限售相关规则规定的情形”的表述是否准确,请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不得使用“暂未”、“尚不”等模糊表述。

  (2)张洪起本届董事(董事长)任职期限至4月17日届满,补充说明其未来12个月的任职安排。

  2.根据《回函公告》,张洪起拟向九华投资转让所持上市公司182,262,805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4.3425%),股份转让将分两步进行,其中,不限售的54,924,993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7.34%)将在与对方就具体协议条款协商确定后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剩余拟转让的127,337,812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7.01%)将于该等股份解除限售或锁定后根据相关规定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九华投资,届时双方将另行签署相关股份转让协议。同时,张洪起拟将剩余部分或全部股份的表决权委托给九华投资行使。

  (1)分类列示张洪起持股明细,包括但不限于股份来源、股份性质、限售/锁定具体内容、限售/锁定期限、股份数量。

  (2)结合问题(1)回复说明张洪起剩余17.01%股份的限售具体情况及解限期限,本次控制权转让是否涉及股权远期协议交割,请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3)说明张洪起拟委托表决权的具体安排,请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说明张洪起是否因本次的表决权委托事项与九华投资构成一致行动人,如否,说明具体原因。

  鹏翎股份4月1日晚间公告,公司实控人张洪起与湘潭九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九华投资”)签署框架协议,九华投资将受让张洪起所持公司24.34%的股份并取得公司控制权。本次股份转让后,张洪起所持公司股份比例由29.34%降至 5%,九华投资将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

  4月2日,深交所下发了关于于对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深交所要求说明鹏翎股份本次控制权变更事项发生背景、原因、具体筹划过程、目前进展、下一步工作安排以及该事项对鹏翎股份正常生产经营可能产生的影响,并提示相关风险。

  在鹏翎股份实控人卖股权拟引入地方国资的消息发布后,4月2日鹏翎股份股价应声涨停。值得注意的是,4月2日晚间,鹏翎股份多名高管抛出减持计划。鹏翎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李金楼、监事会主席王忠升、监事刘丽出具的《关于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公告显示,持有鹏翎股份约305.3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4079%)的董事李金楼,持有公司股份245.7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3282%)的监事会主席王忠升,持有公司股份83.8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120%)的监事刘丽,计划在自该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即2020年4月27日开始)至2020年7月26日前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约76.34股、61.43万股、20.96万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02%、0.082%、0.028%。

  值得一提的是,4月7日,鹏翎股份股价再次报涨5.44%至4.45元/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