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装修

随着社会和国家对房屋安全的不断关注,现在房屋的安全鉴定工作已经渗入到很多的领域,这是适应社会大发展的需要,房屋的安全直接关系的人们的生命财产和安全,所以房屋安全的鉴定在不断的发展中呈现出不同的特点。 首先,房屋安全鉴定体现出法律的规范性的特点,随着社会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发展,房屋安全鉴定已经有专门的机构来负责房屋的安全鉴定,同时,国家还办不了相应的法规制度来完善房屋安全鉴定的工作,使得房屋安全的鉴定更具有规范性。 其次,房屋安全鉴定呈现出社会公益性的特点,由于房屋的安全鉴定工作所涉及到的领域比较的广泛,所以在房屋的安全鉴定中有很多社会公共实用设施,例如:学校房屋的安全鉴定,一些旧的危房的安全鉴定等,所以房屋的安全鉴定以民生为主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社会公益性的特点。 最后,房屋安全鉴定的科学性,现在房屋的安全鉴定都需按照一定的程序步骤来进行鉴定,房屋的安全鉴定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在严格的程序基础上进行反复的调查和审核才能完成的工作,每一个步骤都不能忽视,都要做到细致入微的工作,所以房屋的安全鉴定具有科学性的特点。但是我国的房屋安全鉴定仍在不断的发展。房屋在长期的使用过程中,自然老化、拆改房屋、超重使用、相邻建筑工地施工等因素,会出现损坏,严重的可能倒塌、因此,要定期对房屋进行检查,做好房屋鉴定,尤其在暴风雨、雷雨季节。 在众多房屋检测鉴定案例中,发现房屋安全鉴定以及房屋改建后结构的安全性鉴定是普遍的。 1、房屋安全性鉴定:检测对象主要为上世纪50年代以后建造的房屋,属于常规的安全鉴定检查,也是房屋安全类型中最常见的一种。鉴定的复杂程度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来确定,此类型房屋往往受使用环境的因素而影响。 2、房屋正常使用性鉴定:该类型房屋鉴定侧重考虑是否影响使用人正常的使用性,比如装饰装修破损、漏水、空鼓等现象等。而查勘中更侧重于对图纸的复核,现场的实际环境。往往产权补登或者改变房屋使用功能等常进行此类型的房屋鉴定。 3、房屋改建结构的安全鉴定:此类型房屋主要为改造内部整体结构或者接建新房屋增大荷载等。鉴定的重点就是复核验算,检查其改造前和改造后对房屋整体是否产生了影响,是否满足规范的要求。4、房屋构件的安全鉴定:此类型鉴定对局部某一单个构件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如房屋拆改的混凝土梁、板、柱等单个构件对于房屋的体系是否造成影响,其是否会有破坏发展的迹象等进行详细地查勘鉴定。 5、房屋安全突发事故紧急鉴定:由于地震、火灾、煤气爆炸、受外力影响等造成的房屋破坏需要鉴定人员第一时间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判断出房屋严重受损的程度,并且结合相应的检测项目综合考虑该房屋是否为危房。此类型鉴定需要准备工作做得充分,能够随时进驻现场,有相应的应急救援方案和补救措施。 6、危险房屋及房屋完损鉴定:在参考规范时,《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 -99)常适用于有一定体系,但材料不合理的房屋,例如年代久远的砖木结构房屋;《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常适用于不规则、不形成体系的非标准房屋。故鉴定时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合理选择规范依据和鉴定方法。 7、司法房屋安全鉴定:此类型多发生于民事纠纷,由法院给予委托,需要当事人双方给予共同配合鉴定检测工作,特别是对于现场检测工作必须协商一致同意后方可进行,对于现场检测要进行工程质量检测。房屋安全鉴定检测结果应该由当事人双方共同认可。8、房屋抗震安全鉴定受:2008年汶川地震对我国房屋的破坏造成的影响,近年来房屋抗震安全鉴定的比例逐年增加。近两年各种关于抗震内容的修订规范陆续执行,足以证明建设部对于抗震鉴定的重视度。在鉴定过程中混凝土结构和砌体结构占据很大的比例,对于结构性能和构造体系是鉴定查勘的关键。 9、施工周边房屋安全影响鉴定:该类型的房屋安全鉴定一般分为3个阶段的鉴定,即初始查勘鉴定(施工前的房屋安全鉴定)、阶段性安全鉴定(施工过程中的房屋安全鉴定)以及终结安全鉴定(项目施工结束后,一般基坑施工到正负零)。根据施工的计划,实时进行跟踪鉴定和检测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预警。此类型鉴定往往涉及到百姓的民事纠纷,应妥善处理好建设单位、施工方、居民们的相互关系,必要时可以申请政府相关部门介入协商解决矛盾冲突。10、房屋综合质量检测鉴定:房屋综合质量检测鉴定一般需要鉴定检测人员先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来制定相应的检测方案。一般检测项目包括材料强度检测、钢筋配置检测、建筑变形检测、裂缝检测和其他检测。不同的结构形式其相应的结构检测方法也各有侧重。 砌体结构应侧重检测砌体强度、砂浆强度、构造措施和裂缝走向、墙体侵蚀等;钢结构应侧重检测整体、局部变形检测、焊缝无损探伤检测、截面尺寸及构造查勘的检测。对于地基基础和上部承重部分应分别鉴定检测。上部承重部分应充分考虑现场检测条件的适宜性来选择无损检测或者破损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