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跃

>>>>>>畅谈医药行业十二五发展2

    合理药价促进药品质量提高和科技创新
    由RDPAC出资主持,安永(中国)项目团队历时9个月共同完成的“合理药价促进药品质量提高和科技创新”项目,数据来源是13家内外资制药企业。这个项目的目的是为政府制定药品价格提供一个模型。试图回答为什么要对高质量药品实施区别定价。

    在这一模型中我们只是考虑了药品的生产以及上市以后的环节,包括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医学信息的服务、临床等等。我们没有考虑研发阶段所需要的投入,所以,这个项目的范围是非常局限的,只是对于仿制药品,而且是仿制的化学药品的质量因素和可供考虑的价格评判因素,做了一个初步的探讨。

    我们说药品的质量不是靠检验出来的,而是靠企业一套完整的质量体系支撑的。

    目前,从全球范围来看,由于医疗费用大幅度上升,人口老龄化,越来越多的国家采用了政府干预的价格政策。比如日本,为了鼓励行业的创新,在2002年~2008年间,政府不断地提高创新在药品定价中所占的比重。所以,我们认为,我国实施药品差别定价的意义也是希望能够通过价格的杠杆机制,来激励企业主动创新。

    我们认为,质量加价在整个定价体系中应放在差别定价部分,是对于已有的按成本定价方式的一个有益补充。

    药品是特殊商品。无论是卫生政策以及医药企业,都应以保护患者的利益为根本出发点。从这个角度来讲,差别定价是鼓励创新,促进药品质量提高的重要推动力。我们欣喜地看到,广东省已经推出试点差别定价的方案,方案中提出鼓励企业建立质量体系,而且在评价中明确质量体系占比达到32%。

    我们认为差别定价必须要经过一个筛选过程和加分过程。在资格筛选中设定资格项和加分项。希望在实施中通过分层,实行固定百分率的差别定价。


    财政补偿如何才能有效激励
    公立医院改革是医改最关键的一环。目前有这样一种看法:公立医院改革要成功,医改要成功,政府一定要多投钱,特别是财政要大量地给公立医院投钱。这些人认为,对医生的行为规范应该通过“高薪养廉”,堵住红包和回扣。我认为,财政支持应该主要针对支付方,也就是医保机构。

    “财政补供方”存在着一系列后续问题。在某省的试点办法中,提出财政负担医生的收入,前提是“定编定岗”,由政府通过核算确定卫生院的编制。但改革开放30年的经验提醒我们,行政定编是走不通的。一个地方到底需要多少个医生,最终只有通过长期的市场实践才能真实反映出来。同时,“定编定岗”还伴随着绩效不清、赏罚不明等弊端。在一些地区的调研中我发现,医生因为缺乏激励变得消极怠工。

    把财政补偿的选择权交给市场,调动医院和医生的积极性,同时也可以减轻财政负担。我相信,在不断尝试和完善中,医改相关配套制度会更加理性。在中央政府确定框架后,地方政府应该在三个方面积极推动:第一是科学设计医保制度及其付费机制,以多元付费方式取代按项目付费制,有效地激励医疗机构及医生。第二是积极推进管办分开,让医院获得独立的法人地位。第三是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医疗行业、大力发展民营医院。同时,公立医院也应该主动探索付费方式改革,逐步减少对药品收益的依赖,逐步转向依靠医疗技术和医疗服务,依靠医务人员的专业技能、服务质量和信誉来获得市场,让药品购销及处方行为回归正常同时,医院有权根据医疗业务的需要,尝试建立全员合同聘用制,探索集团化等不同的发展路径。


   企业反响
    从这次研讨会上获悉,未来新的药品价格管理办法将对质量优势明显的品种实行单独定价,这让我非常受鼓舞。蜀中制药目前对全公司2/3的品种正在提高标准,包括生产工艺和检测指标都有大幅度提升,高于国家药典标准。我认为这个药品定价方向对优秀企业来说是重大利好,希望政府部门在制定该政策时将其分解、细化,使之更具可操作性。这对提升企业的创新能力和质量意识大有帮助。蜀中制药希望能成为该政策的践行者和受益者。

    在这次研讨会前,许多药品生产企业都遇到了一个棘手的问题:国家医保目录价格管制的1700个品种中,有些品种的新剂型已经进入省级医保目录,这些品种如何定价?在这次会上,我们通过和政府有关人士沟通获悉,此类产品定价可参照国家医保目录的品种价格,并在此基础上按照新剂型价格浮动指数的有关规定进行定价。这是我们参加此次研讨会的一大收获,也说明行业研讨会平台建设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在国家医保目录中降脂类药物只有血脂康(带三角)和辛伐他汀(外资药)两个品种。前者是中药,后者是西药。非常令企业困惑的是两种药物待遇不同:血脂康医保付费只限于住院治疗,而不包括门诊,而辛伐他汀则没有这样的限制,由于降脂住院的患者很少,血脂康进入医保目录反而不如不进医保的销量好,患者使用也受到极大限制。医疗保险是保障老百姓获得医疗服务和药品的主要手段之一,医保目录药品选择应该体现经济、有效、安全的原则。在医保目录中像血脂康这种带三角标志的药物还有很多,希望能得到关注。

    希望我国在药品定价上跟国际惯例接轨。一般来说,国际市场专利药到期后,仿制药企业快速抢仿,将专利药价格迅速拉低。几年以后,专利药跟仿制药价格就会几乎一样。

    目前感觉医药行业缺乏代言人,各种文件的出台尽管常常是几大部委联合下发,但是行业利益缺乏代表。建议增强行业媒体、行业协会这样的行业代言人的力量。idwq0005